上海高院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若干问题的解答(二)介绍

近日,上海高院发布了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若干问题的解答(二),对婚姻法相关问题做出了详细阐述和解释。该解答涵盖了婚姻登记、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债务、继承等多个方面,为婚姻家庭纠纷的解决提供了重要指导。

婚姻登记

从婚姻登记角度出发,上海高院对于婚姻登记的有效性进行了详细规定。解答明确,婚姻登记需要符合婚姻法和立法机关的具体规定。解答明确,男女双方并非仅凭自愿就可以登记,还需满足法定登记条件。解答中还对于具体情况做出了具体规定,如对于未满22周岁的男女双方结婚登记,应当由未成年人监护人同意。

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管理等问题,上海高院也做出了详细解答。解答明确,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用共同劳动收益和个人财产取得的财产。解答还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为夫妻共有,但享有撤销权的范围有限。解答还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要求和责任承担。

夫妻债务

上海高院对于夫妻债务也进行了解答。解答明确,夫妻债务指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用共同劳动收益和个人财产取得的债务。解答强调,夫妻双方在一方背信毁约的情况下,对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追究责任。解答还规定了夫妻债务的承担限制和法律责任。

继承

上海高院还对继承问题进行了解答。解答明确,夫妻双方具有相互继承权,可以继承对方的个人财产。解答还规定了继承权的限制条件,如夫妻一方因重婚罪被判处刑罚的情况下,继承权将受到限制。解答还对继承权的行使做出了具体规定,继承权的行使须遵循法定继承顺序和继承份额的规定。

总结归纳

通过上海高院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若干问题的解答(二),我们可以看到,在婚姻登记、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债务、继承等方面,法律规定和解释更加具体明确。这对于婚姻家庭纠纷的解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此次解答充分考虑了婚姻保护的目的,兼顾了阳光婚姻的稳定性和合法性。希望通过这份解答,能够为婚姻家庭纠纷的解决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支持和指导。

上海高院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若干问题的解答(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