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规定下,遗嘱人享有处分个人财产的权利,可以通过遗嘱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那么,在遗嘱中,遗嘱人是否能对法定继承人进行赠给呢?答案是肯定的,遗嘱中可以将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作为赠与。

法定继承人继承权的性质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源自法律规定,是一种法定权利。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顺序和份额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并不是绝对的权利,遗嘱人有权通过遗嘱对继承人的继承份额进行调整。

遗嘱中对法定继承人的赠与

遗嘱中对法定继承人的赠与是指遗嘱人通过遗嘱将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全部或部分赠与给他人。这种赠与行为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意见(一)》第三条。

遗嘱中赠与法定继承人的份额不得超过遗嘱人遗产的全部。若超过,则多出的部分无效。赠与行为必须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才能有效。

限制条件

虽然遗嘱中可以赠与法定继承人的份额,但仍存在一定限制条件:

遗嘱人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立遗嘱真实有效。

受赠人不属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无继承权人。

赠与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