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要求
遗嘱的有效性至关重要,以确保您的愿望在去世后得到执行。为了使遗嘱有效,它必须满足某些形式要求,具体取决于所适用的管辖区。
书面形式:遗嘱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不能口头订立。
签名和见证:遗嘱必须由遗嘱人签字,并由至少两名见证人见证其签字。见证人必须同时在场并亲自签名,且不得是遗嘱受益人。
遗嘱人能力:遗嘱人必须在订立遗嘱时心智健全,并意识到其所做的事情。
不同类型的遗嘱
存在多种类型的遗嘱,每种类型都有其特定的要求: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和签署,不需要见证人。
见证遗嘱:由遗嘱人签署并由两名见证人在场见证。
口头遗嘱:在特殊情况下,如遗嘱人在临终前,可以订立口头遗嘱。这需要严格的证据要求。
有效性因素
除了形式要求外,还有其他因素可以影响遗嘱的有效性,包括:
胁迫或欺骗:遗嘱不得在胁迫或欺骗下订立。
撤销:遗嘱人可以随时撤销或更改其遗嘱。撤销可以通过书面文件或口头撤销进行。
不合法条款:遗嘱中的任何条款都不能违反法律或公共政策。
纠正和更改
遗嘱可以被更正或更改。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遗嘱附件:可以通过添加日期和签名来修改遗嘱。
遗嘱修改书:这是正式文件,专门用来对遗嘱进行修改。
新遗嘱:遗嘱人也可以订立一份新遗嘱,推翻先前的遗嘱。
无效遗嘱的后果
如果遗嘱被认定无效,则由法律确定遗产的分配方式。这通常是根据遗嘱人的遗嘱书准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