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机构的权限
依照《公证法》规定,公证机构具有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公证的权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未成年人或者因精神疾病或智力缺陷经法定程序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
公证申请材料
申请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监护公证,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身份证明;
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法院或者其他有权机关出具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证明;
监护协议或者监护计划。
公证程序
公证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审查材料:公证员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材料,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询问当事人:公证员向当事人询问监护的目的、内容、方式等,并核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制作公证书:公证员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制作公证书。公证书应当载明监护人的姓名、身份、住所,监护范围、方式,以及当事人的签名或者按手印。
宣读公证书:公证员向当事人宣读公证书的内容,确认无误后,由当事人签名或者按手印。
办理公证手续:公证员办理公证手续,包括收取费用、贴发公证书等。
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监护人依法承担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职责,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监护人的权利:
代表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监护人的义务:
尊重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妥善保管和使用被监护人的财产;
定期向被监护人及其近亲属报告监护情况;
保障被监护人的基本生活条件。
监护公证的效力
经公证的监护公证书具有证明监护关系成立的法律效力,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监护关系。监护人应当按照公证书载明的范围和方式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监护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接受监督。
撤销或变更监护公证
当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损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时,被监护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撤销或变更监护公证。公证机构经审查后,可以做出撤销或变更监护公证的决定。
其他注意事项
在办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公证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监护协议或者监护计划:监护协议或者监护计划应当明确监护的范围、方式、期限等内容,并征得被监护人和监护人的同意。
监护人的资格:监护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有能力和意愿履行监护职责。
公证费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公证费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