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 [原告姓名]
被告: [被告姓名]
案由: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纠纷
起诉状正文:
事实与理由
1. 原告与被告于 [时间] 相识并发生性关系。
2. 原告于 [时间] 生下一名非婚生子女,即 [子女姓名]。
3. 自子女出生后,被告一直未尽抚养义务。
4. 原告无力独自抚养子女,现要求被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歧视。”
2.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诉讼请求
根据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告请求判决如下:
1. 确认原告与被告为 [子女姓名] 的父母;
2. 判令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 [金额],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
3. 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证据
1. 子女出生证
2. 亲子鉴定报告
3. 原告经济状况证明
4. 被告拒绝支付抚养费的证据
请求
鉴于以上事实与理由,原告请求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并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对本案进行审理,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具结
原告保证以上陈述均属事实,如有虚假,原告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落款
原告: [原告签名]
原告代理人: [代理人签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