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家庭暴力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危害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家庭和睦以及社会稳定。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银川市出台了《银川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目的
《条例》的目的是明确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制止工作原则、保护措施、救助和康复办法,建立健全家庭暴力综合治理体系,切实保障家庭成员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适用范围
《条例》适用于在银川市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包括:
殴打、捆绑、禁闭、残害等身体暴力
谩骂、侮辱、恐吓、跟踪、骚扰等精神暴力
限制人身自由、控制行动等控制暴力
经济控制、剥夺生活来源等经济暴力
性暴力
预防措施
为预防家庭暴力,《条例》规定:
加强家庭暴力预防教育,提高公众意识
建立反家庭暴力心理咨询热线和网络平台
加强家庭暴力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对高危家庭进行重点预防和保护
保护措施
《条例》规定:
受害人有权向公安机关、妇联组织、医疗机构等机构求助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或举报后,应当立即出警,制止家庭暴力行为,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
公安机关、妇联组织应当为受害人提供临时庇护场所、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服务
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对施暴人进行训诫、警告、行政拘留,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救助和康复
《条例》规定:
受害人有权获得医疗救治、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救助和康复服务
妇联组织、社会救助机构应当为受害人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等服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家庭暴力受害人专科门诊,提供专业化救治和康复服务
责任分工
《条例》明确了家庭暴力预防和制止工作的责任分工:
公安机关负责执法、治安管理和刑事侦查
妇联组织负责妇女维权、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和服务救助
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救治、心理疏导和康复
教育部门负责家庭暴力预防教育和学生保护
民政部门负责社会救助、临时庇护和其他社会保障服务
监督检查
《条例》规定了家庭暴力预防和制止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家庭暴力案件进行监督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权对家庭暴力预防和制止工作进行监督和视察
社会组织、媒体和公众有权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和举报
附则
《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