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按照顺序继承遗产。
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
- 配偶
- 子女
- 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为:
- 兄弟姐妹
- 祖父母
- 外祖父母
第三次序继承人
第三顺序继承人为:
- 伯父、伯母、叔叔、婶母
- 姑母、姨母
- 堂兄弟姐妹
- 表兄弟姐妹
继承比例
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配偶一般继承二分之一的遗产,剩余部分由子女和父母平均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中,同顺序继承人按照同等比例继承遗产。
第三顺序继承人无权继承遗产,除非第一顺序、第二顺序继承人均已死亡或丧失继承权。
继承顺序详解
第一顺序继承人
配偶、子女和父母同等优先,共同继承遗产。配偶一般继承二分之一,剩余部分由子女和父母平均继承。如果父母一方已死亡,由健在一方继承全部份额。
第二顺序继承人
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已死亡或丧失继承权,则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同等优先,按照同等比例继承遗产。
第三顺序继承人
如果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均已死亡或丧失继承权,则第三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伯父、伯母、叔叔、婶母同等优先,按照同等比例继承遗产。姑母、姨母同等优先,按照同等比例继承遗产。堂兄弟姐妹和表兄弟姐妹同等优先,按照同等比例继承遗产。
特别情况
- 代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子女已死亡,但有自己的子女,则其子女代位继承其父或母的遗产份额。
- 扶养继承:对于没有法定继承人的被继承人,由对其生前尽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继承遗产。
- 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伪造、隐匿、毁弃遗嘱等行为,均导致丧失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