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与代位继承同为继承法的制度,具有相似性,但本质上存在区别。

继承主体

转继承:遗产先由遗产第一继承人接受,再由遗产第一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取得。

代位继承:法定继承人因被继承人死亡时无法继承,其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由其子女或养子女代为行使。

继承条件

转继承:需要遗产第一继承人先取得遗产后死亡,其法定继承人才可转继承。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死亡时,法定继承人必须无法继承,其子女或养子女才有权代位继承。

继承顺序

转继承:遗产第一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不存在血缘或婚姻关系,直接按照继承法的代位继承顺序继承。

遗产范围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区别在哪里

转继承:遗产第一继承人取得的全部遗产。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死亡时法定继承人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的特殊性

代位继承不是一种独立的继承制度,而是依附于法定继承。

代位继承人只能代位继承法定继承人,不能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人。

代位继承只能代位未被放弃的继承份额,放弃继承权的代位继承人不能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