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转继承是指因继承人死亡或放弃继承权,导致其原本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移到其他继承人身上的法学概念。

继承人死亡

当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死亡时,其原本继承的遗产份额将转移到其法定继承人手中。如果没有法定继承人,则该遗产份额将归国家所有。

放弃继承权

继承人有权自愿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将失去继承遗产的资格,其原本的遗产份额将转移到其他继承人手中。

转继承的原则

遗产转继承遵循以下原则:

法定继承原则:未因遗嘱处分的部分遗产或遗嘱未涉及部分,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代位继承原则:继承人死亡或放弃继承权,其应继承的部分,由其法定继承人代位继承。

应继继承原则:代位继承人须符合应继继承人的条件,即与被继承人有继承关系。

转继承的顺位

遗产转继承的顺位依法定继承的顺位确定:

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三顺位:伯叔姑姨舅、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第四顺位: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

遗产分割

遗产转继承后,遗产需要进行分割。转继承的遗产份额如何分割,取决于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嘱。

有遗嘱:根据遗瞩按受遗赠人的指定分割遗产。

无遗嘱:按法定继承的规定分割遗产。

遗产转继承的限制

遗产转继承受以下限制:

继承人必须合法:继承人必须是根据法律界定的合法继承人。

继承人不得放弃法定应继份额:继承人不得放弃其法定应继承的部分。

第三人不得受赠法定应继份额:第三人(非继承人)不得通过遗嘱或其他方式获得法定应继份额。

遗产转继承

实务中遗产转继承

在实务中,遗产转继承涉及以下程序:

遗产确认:由公证机关或法院确认遗产范围。

继承权公证:继承人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办理继承权公证。

遗产分割:由继承人协商一致或通过诉讼的方式分割遗产。

遗产继承权登记:继承人将分割后的遗产登记在相关部门,确认其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