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转继承是指因继承人死亡或放弃继承权,导致其原本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移到其他继承人身上的法学概念。
继承人死亡
当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死亡时,其原本继承的遗产份额将转移到其法定继承人手中。如果没有法定继承人,则该遗产份额将归国家所有。
放弃继承权
继承人有权自愿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将失去继承遗产的资格,其原本的遗产份额将转移到其他继承人手中。
转继承的原则
遗产转继承遵循以下原则:
法定继承原则:未因遗嘱处分的部分遗产或遗嘱未涉及部分,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代位继承原则:继承人死亡或放弃继承权,其应继承的部分,由其法定继承人代位继承。
应继继承原则:代位继承人须符合应继继承人的条件,即与被继承人有继承关系。
转继承的顺位
遗产转继承的顺位依法定继承的顺位确定:
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三顺位:伯叔姑姨舅、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第四顺位: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
遗产分割
遗产转继承后,遗产需要进行分割。转继承的遗产份额如何分割,取决于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嘱。
有遗嘱:根据遗瞩按受遗赠人的指定分割遗产。
无遗嘱:按法定继承的规定分割遗产。
遗产转继承的限制
遗产转继承受以下限制:
继承人必须合法:继承人必须是根据法律界定的合法继承人。
继承人不得放弃法定应继份额:继承人不得放弃其法定应继承的部分。
第三人不得受赠法定应继份额:第三人(非继承人)不得通过遗嘱或其他方式获得法定应继份额。
实务中遗产转继承
在实务中,遗产转继承涉及以下程序:
遗产确认:由公证机关或法院确认遗产范围。
继承权公证:继承人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办理继承权公证。
遗产分割:由继承人协商一致或通过诉讼的方式分割遗产。
遗产继承权登记:继承人将分割后的遗产登记在相关部门,确认其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