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是自然人对自己死后财产及其他事项的处分和安排,对遗嘱效力的认定至关重要,关系到遗嘱行为的法律后果。

第一顺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

遗嘱效力的第一顺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继承法》规定了自书、代书、公证和录音四种遗嘱形式,每种形式对内容、书写、签名、见证等有具体要求。不符合形式要件的遗嘱,一般情况下无效。

第二顺位: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是遗嘱效力的重要保障。遗嘱体现了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表明其在精神上具有足够的辨别力和理解能力。若有证据证明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被胁迫、欺骗或误解所影响,则遗嘱可能被撤销或部分无效。

遗嘱效力怎么认定的

第三顺位:内容合法

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例如,遗嘱不得侵害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处分不属于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不得违背道德。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内容无效。

第四顺位:继承人无权处分

继承人对立遗嘱人的财产享有继承权,但他们在立遗嘱人未死亡前无权处分该财产。若继承人擅自处分遗嘱人财产,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第五顺位:遗嘱不得撤销或变更

遗嘱一旦成立,立遗嘱人原则上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法律规定,遗嘱可以撤销、变更或撤销原遗嘱重新立遗嘱。但撤销或变更必须以法定的方式进行,否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