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前安排身后事时,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都是常见的工具。关于能否通过这些方式约定抚养权,一直存在争议和误解。本文将探讨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中能否约定抚养权,并深入分析不同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判例。

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抚养权约定

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合同,由遗赠人与其指定的扶养人签订。在协议中,遗赠人承诺将遗产留给扶养人,而扶养人则承担在遗赠人去世后抚养其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在中国法律中,遗赠扶养协议对抚养权的约定具有效力。根据《民法典》第1137条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中约定的抚养权,等同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遗嘱中的抚养权约定

遗嘱是遗赠人单方所做的表示其死亡后财产分配意愿的文件。在中国法律中,遗嘱通常不具有约定抚养权的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1140条的规定,遗嘱只能处分遗赠人的遗产,不能处分其亲属的权利或义务。遗嘱中关于抚养权的约定,一般不被视为有效。

例外情况

虽然遗嘱中通常不具有约定抚养权的效力,但存在一些例外情况: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中可以约定抚养权吗

指定遗嘱执行人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遗嘱中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但监护权不等于抚养权。监护人负责管理子女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但抚养子女的义务仍然由其父母承担。

遗嘱中设立信托抚养子女:遗嘱中可以设立信托,由受托人负责抚养子女。这种情况下,信托的条例可以约定抚养权的问题。

在中国法律中,遗赠扶养协议可以约定抚养权,但遗嘱通常不具有约定抚养权的效力。例外情况包括指定遗嘱执行人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或遗嘱中设立信托抚养子女。在安排身后事时,遗赠人应充分了解法律规定,妥善安排抚养权问题,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