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行为能力人是指未成年人或者因精神障碍等原因经人民法院宣告为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但因其行为能力受限,无法独立行使继承权,因此需要由特定的主体代为行使。

法定代理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由谁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由其法定代理人行使。法定代理人包括父母、监护人以及受法定授权代行职权的其他人。法定代理人有权代表限制行为能力人接受或放弃遗产,以及处理与遗产相关的其他事项。

人民法院指定特别代理人

如果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不愿意行使代理权,或者存在利益冲突,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特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特别代理人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利益的人员中指定,其职责仅限于行使继承权相关事宜。

限制行为能力人本人

根据《民法典》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从事与其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如果限制行为能力人具有理解和处理继承事务的能力,可以自行行使继承权。

法定代理人与限制行为能力人本人的关系

在法定代理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权时,需要与限制行为能力人本人保持密切沟通,了解其意愿和想法。法定代理人应以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利益为最高原则,谨慎行使代理权。

监护监督机构的职责

国家建立了监护监督机构,负责监督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和特别代理人履行职责,保护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监护监督机构有权对监护人和特别代理人进行检查,并对不履行或不当履行职责的情形进行处理。

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权的特殊规定

对于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权,法律还有一些特殊规定:

未成年人的遗产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管理,待其成年后交由其本人。

精神障碍患者的遗产,在病情稳定期间由其自行管理,在病情发作期间由其监护人代为管理。

法定代理人不得擅自处分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遗产,否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通过以上规定,法律保障了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同时也对代为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提出了要求,确保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