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的泥淖中,抚养权纠葛是难以愈合的伤疤。近年来,热议的话题浮出水面: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抚养权,还能离婚吗?

离婚本是解脱的契机,却因抚养权的交锋而变得棘手。一方极力争夺,一方避之不及,孩子的命运悬于一线。当双方都选择抛弃抚养权时,婚姻的本质是否变了质?

是责任的缺失,还是爱意的消亡?或许,在伤痕累累的婚姻里,孩子成了烫手的山芋,被无情地抛弃。曾经的誓言化作虚无,只剩下冷漠与决绝。

法律规定,只有在存在重大过错或特定情形下,法院才可剥夺父母的抚养权。但当双方都自愿放弃时,似乎又绕过了道德的底线。

都不要抚养权,能不能离婚?

这样的离婚,是解脱吗?还是对孩子的伤害?在舆论的谴责和道义的枷锁下,当事人的内心或许千疮百孔。

有人说,这样的婚姻从根源上就破裂了。两颗心早已相隔万里,孩子成了唯一的纽带,却也成为压垮婚姻的稻草。当爱意消散,只剩冰冷的责任,或许不如放手来得痛快。

也有反对的声音。他们认为,抚养权的放弃代表着父母的极度冷漠和自私。孩子是无辜的,他们不应该成为父母感情破裂的牺牲品。

抚养权的争夺,反映了婚姻的复杂性。当爱不再,责任与义务该何去何从?是成全自己的解脱,还是坚守对孩子的爱?答案因人而异,却无一不沉重。

在这样的抉择面前,我们或许需要回归婚姻的初心。是爱让我们走到一起,也是爱让我们渴望组建一个家庭。当爱消亡时,是否还有勇气承担起曾经的约定?

如果双方都无法给予孩子应有的爱与照顾,那么离婚或许是不得不做的选择。但即便如此,我们也要记住,孩子是婚姻的延申,即使我们不再相守,对他们的爱与责任也不应改变。